两大商会的人,将这批粮食卖给周围徐州、荆州、冀州和扬州的各州郡。
由于之前两大商会疯狂从这些地方购入粮食,导致这些地方的粮价也不断上涨,价格平均为每石两百钱,而这时两大商会将那十五万石粮食砸入这四州的市场,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出,迅速被百姓抢购一空,但是是不是百姓抢购了他们也不关心了,反正不是兖、豫二州的士族和投靠他们的商贾。
然后他们发现,之前涨价时卖出粮食所得,再加上之前用高价生活必需品坑士族所得,竟然填补了他们之前派人装作百姓购入那些投靠士族的商贾所耗费的钱财。算上他们得到的低价粮食卖往四州所得,竟然还狠狠赚上了一笔!足足有接近六万金!
什么,你们算不清这笔账?
我来给你们算算。
中国历朝历代都是一斤等于十六两。古人一金就是指一斤金子的意思,也就是说一斤等于十六两金子。
汉代一两大约等于现在31.25克,一钱大约等于现在是3.125克,当然,一两等于十钱。
那十五万石粮食以每石粮食以六十钱的利润卖出,就是九百万钱的利润,除以十,也就是九十万两的利润,再除以十六,也就是五万六千二百五十斤金子,即五万六千二百五十金,算是接近了六万金了吧。
150000*60÷10÷16=56250(斤/金)
当然,依照约定,这些赚的钱,全部归郭嘉所有。
不过,这不是说两大商会的商贾富裕到完全不在意这些。
其一:是因为郭嘉有言在先,同时他们一开始都以为至少要亏上不少钱才能复仇,也没料想到郭嘉还能大赚一笔;其二:只要能报仇,这些钱算什么!这些钱可买不来他们的尊严和复仇的快感;其三:这些钱权当做顺水人情了。卖曹操和郭嘉一个人情,对于他们日后经商也有不少好处。
曹操看着郭嘉赚回来的钱,嘴咧得跟荷花似的。
乖乖,半个月的功夫,郭嘉硬生生把这二十万金变成了二十五万金,四分之一的利润啊!这可是本金为二十万金得来的四分之一的利润!
曹操当初开玩笑说要郭嘉两成五的月息是开玩笑,他本来预想的是郭嘉能还他十五万金就不错了想不到才半个月郭嘉就搞回了五万金,而且其实还有六千多金,郭嘉表示这是他自己劳动所得,并且已经缴纳了曹操要求的利息,和曹操无关,都是郭嘉的财产了。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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