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六十一章 投其所好 (2/4)
在美国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可以搬离美国本土的,基本都已经搬走了
正因为如此,在华尔街眼里,饿了么这种模式,根本没法在美国复制
咋复制?
美国人送个披萨都至少要个几美元小费,平时快餐店、中餐店等饭店的外送服务,基本上都是饭店自己雇佣临时工来负责,只需要按小时支付薪酬就可以
而且,每家店只有几名负责送餐的员工,根本不会存在什么工会,可一旦主体拥有上百万送餐员工的时候,公会也就随之而来了,接着,们会向企业要求保险、要求带薪假、要求各种福利,动不动还搞个罢工,换哪家企业都受不了
对饿了么这种严重依赖骑手的模式来说,一旦骑手大罢工,整个平台立刻彻底瘫痪,连一口缓冲的气都不让喘
硅谷对这一点的看法,与华尔街一致
们也觉得,饿了么虽好,但不能在美国本土复制
硅谷本身就崇尚高科技、崇尚高附加值,十个人做出一家市值一千万美元的企业,足以让所有人竖起拇指,但一百个人做出一家一亿美元的企业,大家就觉得也不过尔尔
要是一家企业,需要在全国招募百万级的送餐员工,这对硅谷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灾难,再加上法律和工会的问题,基本上极少有人愿意往这种产业类型上靠
不过,华尔街对此格外鸡贼
们觉得,如果李牧真的不准备在美国上市,那大家不如跟玩一玩,恶心恶心jqxsヽ
恶心的办法很简单,去华夏投一家做外卖平台的企业,直接正面跟竞争
饿了么现在不是刚铺开燕京吗?那们就扶持一家企业从沪市入手,先跟二分天下,变成的眼中钉、肉中刺,搞得焦头烂额
等到那个时候,再跟李牧谈并购,比如华尔街一共投了一亿美元、占50%的股份,那到时候至少要十亿美元以上才可能卖给李牧,如果李牧出不到这个价钱,那就继续投资恶心只要在华夏把这个模式做大,后续不愁卖家
华尔街几个大佬立刻对这个提议起了兴趣,于是大家当即决定,几家基金先拿出五千万美元,然后寻找一个合适的创业者,让去沪市开展业务
几千万美元对华尔街大佬来说不算一个大数目,所以大家很快达成共识,不过在选人的问题上,们一下子有些茫然无措
们罗列了一下对被投资人的需求:
首先,这个人要有足够的能力,虽说很难找到一个比李牧更强的人,但也不能差得太多;
其次,这个人还要有一定的影响力,在美国有影响力不行,要在华夏有影响力,为什么呢?因为影响力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约宣传推广的成本
最后,这个人还得敢于跟李牧对着干,明确的与李牧为敌,相信互联网行业愿意干的人不多,因为谁都知道李牧的玩法,惹了就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