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反驳的思路,没有证据我没有做 (3/4)
我承认是有开高价药的行为”
“但是依照我对当时李栋妻子的病情判断,李栋妻子的病情就必须要用那几种高价药来缓解”
“那几种药的确贵,但是它有效果呀!”
“如果说我开一些便宜的药,或者是不开药,只是让李栋妻子服用那些效果差的药,也完全可以”
“可是那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
“作为医生,我能对自己的病人不负责任吗?”
“肯定不能!”
“药贵是贵,但是药品它有作用啊!”
“还有就是我暗示李栋去刻印章,逃避医院的缴费”
“这完完全全都是对我的污蔑”
“我是医院的医生,我为什么要让李栋去刻公章?”
“逃避医院的缴费,这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
“这对我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好处嘛!”
“当时的经过,我记不太清楚了,因为时间过的太久了”
“但是我能记得我当时说的话的大致意思”
“大致意思是,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的话,可以换其他药品,也可以想想其他办法”
“这些话里面哪里有暗示?”
“我暗示李栋去刻公章,这件事情完全就是李栋对我的污蔑了,压根不存在这件事情!”
林文杰开口否认了自己有这方面的做法,并极力的撇清自己的关系
在林文杰回答这个问题后,周伟作为医院的律师,开口进行了补充性陈述
“审判长”
“刚才出席人林文杰已经详细的陈述了其对于上诉人委托律师控告的看法”
“推荐价格高的药,这一点的确是客观事实”
“但是上诉人李栋委托律师的陈述与林文杰的陈述并不一样”
“当然,这一点是非常正常的.…”
“可能从李栋的角度来讲,林文杰推荐其购买高价药品是坑他医药费用”
“但是站在林文杰的角度来讲,他是为了更好的救治自己的患者”
“从这一点上来讲,双方都没有错,所以李栋的行为并不能推卸到林文杰的身上”
“两者也没有刑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还有一点,林文杰只是推荐李栋去购买药品,可没有逼迫李栋去购买药品”
“这一点还请上诉方委托律师能够想明白”
“再有一点就是,上诉方委托律师陈述,是我方医院出席人林文杰暗示李栋去私刻印章”
“我想上诉方委托律师作为知名律师,能够清楚的明白一点”
“那就是凡事都要讲证据!”
“林文杰暗示李栋去私刻印章,逃缴医院的医疗费用”
“在这一点上,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吗?”
“主要的证明证据在哪?”
“主要的证明证据在李栋的口供上面,并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
“从这一点上来说,没有客观和直接的事实证据,李栋是非常有可能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从而进行污蔑”
“或者说!”
“在某些方面是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