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人命关天? (3/3)
在批词中说马二伤的全是致命处,且仅过了两天就死了,与原殴伤轻之例不符直隶据理力争,引用乾隆三年的先例拟流并请留养刑部再次驳回,紧抓之前呈文里的‘原殴伤轻,不致死’,反推出‘凡伤重,本足毙命者,不得滥邀宽减’,点明案情系伤重足以毙命,并非伤轻不致死,称该案不应适用乾隆三年的先例甚至质问直隶不查明被杀之马二有无父母,是否独子,就敢让杀人的陈某人存留养亲,是不是‘故为轻纵’?”
在批词中说马二伤的全是致命处,且仅过了两天就死了,与原殴伤轻之例不符直隶据理力争,引用乾隆三年的先例拟流并请留养刑部再次驳回,紧抓之前呈文里的‘原殴伤轻,不致死’,反推出‘凡伤重,本足毙命者,不得滥邀宽减’,点明案情系伤重足以毙命,并非伤轻不致死,称该案不应适用乾隆三年的先例甚至质问直隶不查明被杀之马二有无父母,是否独子,就敢让杀人的陈某人存留养亲,是不是‘故为轻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