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一章 十三 (3/3)上一页← 返回目录第 3 / 3 页→下一章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没人再想着离开“很好,我们接着说,朝廷有哪些不公我将其总结为十三条,简称为十三不公!”“第一,科举不公,有钱有势者,能让县令直接以案首来保举秀才”“第二,地主不公,地主巧取豪夺,高利放贷,敲骨榨髓”“第三,衙门不公,衙门口朝南开……”…………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