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零章 《建业和约》 (4/4)上一页← 返回目录第 4 / 4 页→下一章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期后,双方无有异议,自动续期十年《建业和约》签订后,德林总督携众返回巴达维亚,先将该和约提交印度事务委员会审议,同时,写了一封长信,附《和约》副本一并由返回欧洲的贸易船队带回荷兰本土,交付公司董事会(十七人委员会)批复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